4月20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根据市委和市委教育工委统一部署,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市委相关文件精神。校党委书记、中心组组长沈江主持会议并讲话,校长刘斌、党委副书记马岩、副校长樊顺厚、纪委书记魏东、副校长李树岭及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学工部负责人等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沈江书记指出,《准则》是我党在长期的斗争中形成的规范,正是这些规范为我党的团结和统一,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保证我们党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的完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抓住“关键少数”,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成为学习遵守《准则》的示范者、引领者和推动者;要把学习贯彻《准则》与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任务落实到日常行为和具体工作中,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与会成员对《准则》进行了分段领读,并结合工作实际,就各自领读的内容深入交流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准则》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刚性要求,划定了底线和红线,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在今后工作中,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党纪国法,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会议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人才工作论述摘编》、《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天津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津党办发〔2017〕18号)和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最新文件;还通过剖析天津市纪委通报的5起典型问题,开展了不作为不担当警示教育。(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