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职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共天津职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
《天津职业大学关于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修订)》
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巩固我校宣传思想阵地,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9号)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天津职业大学关于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办法》,经校党委常委会2016年第二十一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天津职业大学关于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修订)
2.天津职业大学关于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
2016年6月1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天津职业大学关于举办哲学社会科学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
(修 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巩固我校宣传思想阵地,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9号)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校各单位(包括学术团体、学生社团和个人)在校内举办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
第三条 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充分发挥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在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引领道德风尚、弘扬社会正气中的作用,以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术交流,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
第四条 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 凡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必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严格履行申报、审批程序。主办单位(含学术团体、学生社团及个人)应至少提前1周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具体说明报告人(发言人)基本情况、主题、主要内容、受众、场地等;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学术团体、学生社团及个人不得擅自举办。具体审批流程如下:
第六条 党委宣传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第七条 邀请境外人员担任报告人(发言人),主办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市委的有关规定,报校外事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向境外人员发出正式邀请。
第八条 主办单位必须对拟邀请报告人(发言人)的思想政治倾向和报告(发言)主要内容进行了解和把关,如有必要,要事先征得拟邀请报告人(发言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如发现报告(发言)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和错误思想倾向的,必须要求报告人(发言人)对内容做出修改,如报告人(发言人)不愿修改,不得邀请。
第九条 主办单位负责做好报告人(发言人)的接待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组织协调、秩序维护工作,规模较大的,可以请保卫部门协助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要安排专人到达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现场,确保报告(发言)主题与申报内容一致;在活动中如发现报告(发言)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和错误思想倾向的,主办单位要及时制止,消除不良影响,同时要及时向校党委宣传部及报告人(发言人)所在党组织如实反映情况。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要做好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内容材料原则上只限在校内传播,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均不得流向社会。
第十条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对未严格履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程序的,或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纳入年度部门考核,并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主办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我校师生担任校内外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报告人(发言人),要对自己的报告(发言)内容等负政治、学术和法律责任,在报告(发言)中传播政治性错误观点和错误思想倾向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2
天津职业大学关于举办哲学社会
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
主办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主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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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请报告人(发言人)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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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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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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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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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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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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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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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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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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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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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关情况 |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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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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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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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模 |
人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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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措施和 应急处理预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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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学校有关 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校
党委宣传 部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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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由校党委宣传部和主办单位存档备案。